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起草的《设备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已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预计年内会正式颁发执行。为了保证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投资效益,特别规定以下五类工程必须强制实施设备监理:
①涉及公共生产安全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监理的特殊项目(如电厂、水厂建设等);
②使用国有财政性资金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③国家政策性银行或者国有商业银行规定使用贷款的项目;
④国家发改委规定的项目;
⑤国外援建项目(如世界银行贷款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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