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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考试关于保修期义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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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2019-03-15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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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考试关于保修期义务的规定资料已经提供给大家,2019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5月18、19日,在考试之前小编将持续为考生更新监理工程师考试知识点,希望成为大家备考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得力小帮手。

2019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质量控制》知识点:关于保修期义务的规定资料已经准备好啦,大家快来学习吧!

质量控制知识点:关于保修期义务的规定

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的出现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工程所有人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收到通知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

报告:建设单位或建设工程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保修: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方案,施工单位实施;

监督: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建设工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的损害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建设单位再向责任方追偿。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

保修的除外责任: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